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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一期扩建供油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 发布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渠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地址

01  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一期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一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华东函【2017】203号)批准建设。其中供油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现对供油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设计周期:初步设计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审查稿,审查意见提交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招标范围: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一期扩建供油工程工艺改造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参加设计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参与设计交底、中间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行业验收,负责答疑、技术变更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安评、环保、节能等当地政府要求的专项审批设计,并参与专项审查,根据审查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设计,协助招标人进行各专项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时解决和完成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性工作。主要建设内容:①新征3.36亩供油工程建设用地(无偿使用); ②航煤罐区新建4座1100m3立式拱顶锥底钢油罐;③新建油车棚(建筑面积:120㎡);④新建一座300m3事故水池、新建一座1000m3消防水池;⑤新建生产值班用房(二层,建筑面积:310㎡)、新建辅助用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600㎡)。合同预估价:96.25万元标段划分:一个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将不予通过。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民航行业供油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民航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甲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3.1.2财务要求:经营能力未受限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及近3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原件。3.1.3业绩要求:无。3.1.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投标人和投标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8)近三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行为;(9)近三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被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的;(10)近三年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过的项目在投标、施工和维修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方面:①行贿评标专家等影响业主公正招标的行为;②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或者经违约方自认的,在工程质量、工期、维修等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违约是指因违约给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③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再分包或擅自委托制造行为;④出现过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⑤其他不良记录情形: \ 。3.1.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供油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原件;其他主要人员须具备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注册执业证书;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12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提供他主要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2018 年 4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1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同时将纸质版盖章资料快递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2 日内寄送。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 18日13:30。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近中山南二路)A09室。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02  监督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